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持以招生学院为主,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四)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坚持客观科学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招生学院(部门)每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已在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按专业研究方向招生的)的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 高管理水平。
(七)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严格调剂管理,严格录取管理。
(八)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九)坚持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完成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开展调剂复试。
二、调剂要求
(一)所有考生报名、调剂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调剂复试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学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各招生学院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学校授 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各招生学院须在本办法要求基础上自行制定院级实施细则,报备研究生处后,方可进行调剂工作。
(四)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调剂复试成绩要求。
(五)调入专业与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相同,除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外,其余调剂专业只接收英语(一)考生。
(六)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七)[1007]药学学术学位不接收专业学位调剂。
(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九)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已完成拟录取,不再接收调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十)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和国防生的调剂。
(十一)我校第 一志愿和调剂均不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也不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的调剂。
(十二)农村订单定向免 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属违约行为。我校第 一志愿和调剂专业不招收也不接收此类学生的调剂。
(十三)我校接收调剂的专业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十四)已参加过云南中医药大学第 一志愿复试且未在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在调剂报名时不得报考同一学院的同一专业(研究方向)。
(十五)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我校调剂1个专业(研究方向)。
(十六)已接收其他学校调剂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再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十七)其它调剂规定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调剂政策为准。
三、调剂程序
招生学院根据上线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专业名单及调剂条件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调剂系统中进行设置。研招网全国调剂系统开启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填报志愿,我校调剂系统关闭后,招生学院在系统中按照我校的调剂要求筛选考生,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学院才能发送复试通知短信。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短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回复。
我校调剂窗口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若部分专业调剂仍有缺额,我校将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官网提前公示并再次开启缺额专业调剂窗口,直至调剂完成。若部分专业经多次开放调剂窗口仍未能完成调剂时,该专业招生计划缺额将调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调剂系统中报名。
四、调剂报名及复试时间安排
(一)调剂系统报名
考生需在2025年4月8日00:00—2025年4月8日12:00之间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二)调剂复试确认及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学校依据调剂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遴选,于调剂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反馈调剂结果;于2025年4月9日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官网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三)调剂考生线上确认及缴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
收费标准:复试考生100元/人。考生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考生需在4月11日前完成复试费缴费环节,具体缴费方法见《云南中医药大学网上“缴费平台”—“微信公众号端”缴费操作指南》(附件2)或《云南中医药大学网上“缴费平台”—“官网网页端”缴费操作指南》(附件3)。请考生注意保留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需要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复试材料审核系统。
(四)复试时间、方式、地点和资格审核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预计4月11-15日,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地点为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
复试资格审核按照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的《云南中医药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准备材料。
1.系统上传材料
材料上传时间:4月9日起至本专业复试报到前一天。
我校复试资格审查将在考生复试报到前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系统网址:https://pas.ynucm.edu.cn/
系统账号密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上传方法详见《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复试资格审查管理(考生版)》(附件4)。
非“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定向就业考生如不能在复试前上传《云南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须先上传《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承诺书》,待拟录取后补传协议书。如未能按要求完成,影响后续录检手续,后果自行承担。
2.现场审核上传材料的原件
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将上传材料原件携带至复试报到现场,进行现场材料核验。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院必须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同时必须在复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详见“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已发布官网)。
五、录取
学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考生考试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二)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四)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
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要与报考信息一致,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的,须经调剂系统报名,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提 高 分 数 线、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能不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
(五)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
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专业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六、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提 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 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确保公平公正。各职能部门、招生学院要严格规范复试的组织和开展。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要加强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的考查,要结合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同时,要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三)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院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实行工作确认签名制度。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
(六)招生学院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复试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
(七)招生学院要深化信息公开。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
(八)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
(九)学院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的统分、核分由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在学校监督员、学院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
(十)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各学院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
七、其它要求
(一)考生入校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入校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二)请各位调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学校及各学院提出的接收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耽误调剂时间。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由学院通知(调剂系统、电话、短信、学院网站)。复试后,请考生随时留意查看信息,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完成操作,以免耽误拟录取。
(四)我校奖助学金设置详见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官网《云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贷政策》。
八、联系方式见官网
原文链接:http://www.yjsc.ynucm.edu.cn/tzgg/1233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