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考研——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该校招收计划外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名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报考硕士研究生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报考博士研究生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流程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现场)确认
有关网上(现场)确认的具体事项参见各报考点公告。
三、各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见院校官网!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要求参加网上(现场)确认和初试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招生考试
招生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即Z001综合能力(一)或Z002综合能力(二),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参见《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专目录》。
初试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50分。“Z001综合能力(一)”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Z002综合能力(二)”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基础3个模块。
2、初试考试方式:笔试或机考,考生报名时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3、初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成绩使用方法:我校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
复试时间:2024年6月中旬
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s://gs.bjtu.edu.cn/cms/zszt/)和各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六、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七、入学
新生于2024年秋季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时,我校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125300)和英语笔译(055101)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
九、学费及奖学金
(一)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表1 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
类型 |
收费标准 |
硕士研究生 |
8000元人民币/生 学年 |
博士研究生 |
10000元人民币/生 学年 |
(二)我校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十、联系方式
见官网!
原标题: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s://gs.bjtu.edu.cn/cms/zszt/item/2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