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研推免工作,已经有招生单位开始发布通知!接下来,为帮助想要申请推免的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4考研推免生:湖南师范大学招收推免生简章,供考生参考。
2024考研推免生:湖南师范大学招收推免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待遇
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之外,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其他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我校2024年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接收人数以2023年9月中下旬公布的《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官网附件1.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的同学:7月15日—9月15日,申请人可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将申请表发送至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1.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采用笔试形式的,学生须按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笔试。二级招生单位如采用面试和笔试的形式进行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应不超过50%,具体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事先向学生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官网附件3);
⑤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及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五)复试后二级招生单位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3.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72350